2011年祁门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流程
一、贷款学生登陆学生在线系统
1、初次申请贷款学生:网上注册并网上申请,导出申请表贷款学生签字并前往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民政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申请表需填写资格审查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再次申请贷款学生:以身份证方式登陆学生在线系统并网上申请,导出申请表贷款学生签字。
二、提交贷款材料
1、初次申请贷款学生:经过贫困认定的申请表(原件2份)、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学生持学生证)、户口本及上述材料复印件到我中心办理贷款。
2、再次申请贷款学生: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2份)、借款人与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学生证,及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到我中心办理贷款。
三、合同签订
1、借款人与共同借款人在办理贷款签订合同时必须共同到我中心签订贷款合同。
2、办理授权委托书的借款人与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可持授权委托书到我中心办理贷款并签订合同。
四、特别提醒
1、初次申请贷款学生:借款人的身份证与户口本复印在一张A4纸上。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与户口本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如共同借款人为父母,但户口不在一个户口本上,需出具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的公安部门证明,证明其关系为父子或母子。
3、如身份证和户口本关系不一致,需提供当地派出所证明。
4、如共同借款人为父母且丧失劳动力或民事行为能力不能作为共同借款人时,需出具贫困资格认定部门证明(申请表上的贫困资格认定部门),然后可由其他人作为共同借款人。
二〇一一年八月一日
祁门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