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门县201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须知
一、新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提供的材料
(1)、在线申请后打印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申请表》原件二份。[需经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经本人签字后加盖公章]
(2)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的有效(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二份;
(3)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二份
(4)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二份;
上述材料及复印件一律用A4纸
二、去年已经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再次办理需提供的材料
(1)、在线申请后打印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申请表》原件二份(需经本人签字)。
(2)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的有效(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二份);
(3)如共同借款人有变动的须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二份),无变动的就无需交此证件及复印件。
(4)学生证复印二份;
上述材料及复印件一律用A4纸规格
上述材料复印件中好户口本和身份证必须复印在一张A4纸上,如不知,可到我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
祁门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〇一〇年八月一日